配套法规
关键词一 网售奶粉
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规范征求意见过程中,市工商局将网店定义为“无店铺销售业态”,而乳制品不在无店铺销售业态的经营许可项目中。因此,网店是否可卖奶粉,就成为一段时间人们关注的热点。
对此,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解释说,市工商局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今后,网店销售乳制品将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严格审批。凡在北京注册的网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以从事奶粉销售活动。
关键词二 餐具消毒
一些快餐店餐具不消毒的消息,让消费者非常担心。从4月1日起,经营消毒餐具服务须取得相应许可才能经营。目前全市有130多家登记注册的消毒餐具企业,在过渡期内,这些现存企业将按照新的规范进行整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关闭。
此外,卫生部门就餐饮具集中清洗的各种细节进行了明确。今后,本市将严格禁止食品经营者使用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或者以此类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关键词三 流动商贩
今后,本市一些流动商贩须定点定时经营。作为配套规则,市质监部门提出了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监管指导意见,而区县政府将根据指导意见制定本区域的品种目录和生产条件。区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证安全的原则,划定临时区域、规定时段供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社会公布。
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摊贩经营证,并将登记信息及时通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权威对话
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巡视员王建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王建华表示,《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中的很多条款在国内尚属首创,条例全面实施后,将全面提升北京首都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问:为什么要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必要性在哪里?
答:北京作为特大型消费城市,食品自给率极低,全国各地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有可能对北京市的食品安全工作造成影响。因此,防控输入型风险难度较大,市场准入存在薄弱环节。
此外,本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综合协调机制以及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等日常工作制度,包括科技支撑、教育培训、全程追溯、信用管理、风险监测评估、举报奖励等长效机制建设,都需要依靠法规固化下来。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的监管职责,也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和细化,以便切实消除监管盲点,堵塞监管漏洞。同时,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需要强化,而广大消费者也强烈呼吁,对食品违法活动的惩戒力度需要加大。因此,及时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十分必要。
问:北京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请问条例有没有将此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答:在新条例中,有以往本市很多方面有益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被细化成法规确立下来。比如对高风险食品的全程可追溯制度,不仅被明确列入法规,还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细化。比如本市实施的“信用管理”,对严重违反者实施行业禁入。再比如为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本市提出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还有把食品安全监测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
问:目前消费者普遍反映,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较低,与其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巨额利润相比,以往的一些法规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请问条例在这方面有什么突破?
答:本市吸收了发达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立法经验,结合首都实际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按业态分类许可准入、食品安全监察员、进京动物产品检疫签封等制度。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13条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中,绝大部分设定了吊销证照和停产停业的处罚。从而对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细化,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格界定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极大地增强了违法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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