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9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委托下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4〕62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委托下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事项的通知》(浙卫办食品〔2015〕1号)精神,我局受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承担台州市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自2015年4月1日起,受理台州市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二、承办机构:台州市卫生监督所。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608号二楼231房间。联系电话:88536351。
三、企业标准备案要求:详见《台州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四、其他事项:已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需办理延续的应向我局办理延续备案。办理企业标准备案所需表格可到台州卫生网卫生监督栏目《台州市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公告》下载。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tzws.gov.cn/html/main/wsjdView/17226.html |